(2020年9月5日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)
第一條 為加強會員管理,做好會員服務,根據《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章程》和社會組織管理有關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中國糧食行業協會(以下簡稱“中糧協”)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。單位會員指以單位名義加入中糧協的會員;個人會員指以個人名義加入中糧協的會員。
第三條 會員應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承認中糧協章程,履行會員義務,按規定交納會費;
(二)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,履行社會責任,誠實守信,在糧食行業或相關行業具有良好的聲譽和一定的影響力。
第四條 會員入會按照以下程序辦理:
(一)提交入會申請書(在中國糧食行業網填報,網址:www.hksunball.cn);
(二)提交有關證明材料(企業單位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,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提交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,個人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);
(三)中糧協秘書處進行審核。首先由具體業務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預審,通知預審通過的申請單位交納會費,通知未通過申請單位補充材料;申請單位交納會費后,由秘書處進行審核,并報理事會(或常務理事會)備案;
(四)頒發會員證,并予以公告。
第五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(一)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對中糧協工作的知情權、建議權和監督權;
(三)參加中糧協活動并獲得中糧協服務的優先權;
(四)退會自由。
第六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(一)遵守中糧協的章程和各項規定;
(二)執行中糧協的決議;
(三)按規定交納會費;
(四)維護中糧協合法權益;
(五)向中糧協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。
第七條 會員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行為,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,給予下列處分:
(一)警告;
(二)通報批評;
(三)暫停行使會員權利;
(四)除名。
第八條 會員退會須書面通知中糧協并交回會員證。
第九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動喪失會員資格:
(一)2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;
(二)2年不按要求參加中糧協活動;
(三)不再符合會員條件;
(四)喪失民事行為能力;
(五)個人會員被剝奪政治權利。
第十條 會員退會、自動喪失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中糧協相應的職務、權利、義務自行終止,不再退還其交納的會費、資助和捐贈。
第十一條 中糧協置備會員名冊,對會員情況進行記載。會員情況發生變動的,應當及時告知中糧協,由中糧協修改會員名冊,并向會員公告。
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2020年9月5日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。
第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中糧協秘書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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